临清市安骏永青项目
二标段土建施工劳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已中标临清市永青小区项目二标段,项目部驻地建设已经完成,项目部管理机构已成立,图纸已到位,已具备了开工条件。为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本合同段的施工任务,现对临清市安骏永青项目8#、9#、10#、11#楼土建施工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临清市永青小区项目,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施工的为小区二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8#楼(建筑面积12544.03㎡),9#楼(建筑面积11561.21㎡),10#楼(建筑面积11055.85㎡),11#楼(建筑面积10505.6㎡)。项目建设总工期400天。
2、招标内容
序号 |
工程项目 |
细目说明 |
拟选队伍数 |
1 |
土建工程分项一 |
临清市安骏永青项目房建工程二标段8#、11#楼土建(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钢筋、预拌砂浆、保温板等材料以及塔吊、施工电梯等机械除外)工程劳务 |
拟确定一家劳务队伍 |
2 |
土建工程分项二 |
临清市安骏永青项目房建工程二标段9#、10#楼土建(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钢筋、预拌砂浆、保温板等材料以及塔吊、施工电梯等机械除外)工程劳务 |
拟确定一家劳务队伍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山东省路桥集团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一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
2、施工资质要求:
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或劳务分包资质;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4、投标人在近四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诉讼,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不同单位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管理关系的申请人,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类别的工程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6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临清市永青小区项目经理部持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印章)、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且不提供发票。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16:00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9时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临清市永青小区项目经理部,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所需单位数加二时,重新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临清市永青小区项目经理部
地 址:临清市安骏永青小区(曙光路以西,青年路以北,永青路以东,果园街以南)
邮政编码:252600
联 系 人:蔚亚博 电话:15554458802
电子邮箱: 349054118@qq.com